通知对象:所有自考考生(16秋及已办理自考本科毕业的考生除外)。
通知内容:为满足部分自考考生未能在网上报名,我省将安排一次理论课和实践环节网上补报名,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网报时间为2017年1月21日8:00-2017年1月22日17:00。
2.登录“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zk.lnzsks.com/lnzk.wb)进行网上报考、支付。
3.报考订单支付成功后,将无法修改或添加报考课程。
4.报考实践的考生,每科80元的考试费用,将于2月25日开通东软交费平台进行缴费。
请广大考生互相转告,切勿错过本次补报考机会。具体报考课程可参见,2017年自考考生网上注册及4月自学考试实践,理论考试报考通知
注 意:
考生报考时,须慎重选择课程,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支付。订单支付成功后,将无法修改或添加报考课程。
省招办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