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对象:09春,09秋,10级,11级,12级春,12级秋,11级全日制,13秋,14秋,15秋,12级应用本科,13级应用本科,14级应用本科 15级应用本科 的自考考生
(注:办理免考的前提是,前置学历专科或本科必须毕业,没有毕业的考生或已办理完的考生,跟本文内容无关)
通知内容:自2017年起,我省自学考试工作全面实行网络化管理,申请课程免考将通过辽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办理。
· 免考申请是对每个专业可免科目进行申请。
各专业免考内容及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见附件,没出现的科目代表不能免考。如果材料准备不对,将影响要免考的课程。
· 免考语言类的考生一定要注意,
如果免考英语(二),成人学位外语考生必须报考学位英语
如果想免考日语(二)成人学位外语考生必须报考学位日语
· 网上申请免考一定要选择个人上报,带好所须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确认和提交免考材料
· 免考审核通过后,务必自行到确认的地点领回原始材料。(不会发通知)
免考具体办理流程
1. 第一步网上注册:(2017年8月13日—8月19日)
已完成网上注册的考生,可直接进入第二步提交免考申请,未进行网上注册的老考生须在(2017年8月13日—8月19日)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错过注册而影响第二步提交免考申请的,后果自负。
2. 第二步网上提交免考申请:(2017年8月20日—9月3日)
已完成注册的考生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申请免考”,选择专业及所要免考课程,并且填写免考所依据的材料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保存并提交。
注:Pets证书丢失的考生,登录网址:http://pets.etest.net.cn/,在“考生服务-成绩查询”中,可通过姓名和身份证号进行PETS考试成绩查询和下载,并按需自行打印“成绩通知单”(仅为笔试合格),如果总证丢失需在“考生服务-补办合格证明书”中进行申请。只要在现场确认时候能补办回来即可。
3. 第三步现场确认:(2017年9月4日—9月10日)
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作为免考依据的相关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2017年9月4日—9月10日)内到自己应该去的(见第二步保存内容)各市、区招考办完成现场确认。每个招办收材料日期不一致,以第二步里自己的情况为准,按时去对应招办上交材料。各市、区招考办接收并查验考生提供的材料,通过网上服务平台提交现场确认结果。现场确认合格的考生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完成第四步缴费。
各区截止时间不一样,务必不要错过确认时间
大连市中山区 |
9月5日至7日 |
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100号 |
0411-82635860-4 |
大连市西岗区 |
9月4日至6日 |
大连市西岗区沈阳路139-1号 |
0411-83683522 |
大连市沙河口区 |
9月4日至6日 |
大连市鞍山路87号 |
0411-84328373 |
大连市甘井子区 |
9月5日至7日 |
大连市甘井子区东纬路9号 |
0411-86601714—803 |
大连市旅顺口区 |
9月4日至6日 |
大连市旅顺口区迎春街875号107室 |
0411-86367773 |
大连市金普新区 |
9月4日至5日 |
大连市金州区香水路149号 |
0411-87877703 |
大连瓦房店市 |
9月4日至5日 |
大连瓦房店市大宽街3段77号 |
0411-85601351 |
大连庄河市 |
9月4日 |
大连庄河市昌盛街道李屯(重点高中院内) |
0411-89812253 |
4. 第四步缴费:(2017年9月4日—9月12日)
现场确认合格的考生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完成第四步缴费。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收费依据:
1.《关于发布全省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辽财综 【2003】478号)
2. 《关于我省招生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辽价函【2016】36号)
(二)收费标准:免考审定费为30元/生。
5. 第五步查询申请免考的结果:(2017年9月28日—10月20日)
在2017年9月28日—10月20日内,考生可自行通过网上服务平台查询审核结果、打印课程免考通知书。查询到免考结果后,可自行到当时现场确认所去的招办将材料领回来,须自己提醒,没有通知,望周知。
咨询电话:84832386找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