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对象】:
已取得自考准考证号,且没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注册的考生
【通知内容】:自2017年起,我省自学考试工作全面实行网络化管理,理论课报名、实践课报名、申请课程免考和申请办理毕业等,都将通过辽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链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办理。首先,所有考生需要进行网上注册,以获得准考证号和登录密码。
【注册期限】:6月25日-29日(每天8:00-22:00)
【注意事项】:
(1)如果错过本次注册期限,下次注册需要再等半年,后续会影响自考报考等一系列工作,后果自负。
(2)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方案,本次调整我校相关自考专业的代码及专业名称有所变动,请各位考生务必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