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下半年自考申请免考通知

2023下半年自考申请免考通知

通知对象:09春,09秋,10级,11级,12级春,12级秋,11级全日制,13秋,14秋,15秋,16春,16秋,17春,17秋,18秋,19秋,20秋,21秋12级应用本科,13级应用本科,14级应用本科,15级应用本科,16级应用本科 ,17级应用本科,18级应用本科,19级,20级应用本科的自考考生,21级应用本科的自考考生
[注] 办理免考的前提:前置学历专科或本科必须毕业,没有毕业的考生、已办理完免考的考生,无需办理本次免考 。

通知内容:自2017年起,我省自学考试工作全面实行网络化管理,申请课程免考将通过辽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办理。

·    免考申请是对每个专业可免科目进行申请。

各专业免考的科目及需要准备的材料,请见下表!(一定要看!!!)表中没出现的科目无法免考,请严格按照要求准备免考材料,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而影响免考办理,后果自负。

·  免考语言类的考生请注意(自考本科中的的语言课程和学位外语对应的语种要一致):

如果免考英语(二),成人学位外语考生必须报考学位英语
如果想免考日语(二)成人学位外语考生必须报考学位日语

·  网上申请免考一定要选择个人上报,考生要对网上填报信息和上传照片的真实行和准确性负责,上传照片要真实、清晰,否则将无法确认免考课程。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2004年5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8号发布,根据2012年1月5日《教育部关于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修正)规定,“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成绩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免考具体办理流程(一定要详细阅读每步流程!!!,每一步都要按流程走,否则招办现场会给打回,影响免考申请)

第一步:网上注册、申请免考:(2023年8月21日—8月25日)
已完成网上注册的考生,可直接进入第二步提交免考申请,未进行网上注册的老考生须在(2023年8月21日—8月25日)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错过注册而影响提交免考申请的,后果自负。

已完成注册的考生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申请免考”,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免考申请”,填写联络电话,认真阅读《考生免考须知》和《免考承诺书》并确认,选择专业及所要免考课程,填写免考所依据的材料信息,包括学历证书、成绩单和各类等级证书名称及编号,同时上传每项材料对应的一张照片(一项材料有多页的要拍摄到一张照片),检查确认无误后保存提交。上传学历证书照片的同时须上传相应的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包括原学历为中专的考生)。上传材料照片作为存档备查依据,要求真实,文字内容清晰,文件类型为JPG或JPEG格式,文件不得小于50K、不得大于1M(照片像素大于200×200)。如不上传材料照片或上传材料照片不全,考生将不能继续完成申请。

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对考生所填报的信息进行在线验证,验证未通过的系统将给予提示。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与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系统联网,请考生确保本人学历可在“学信网”查询。各类相关等级证书在线验证失败(包括外省取得的相关等级证书)的考生,可自行删除相关材料信息和课程信息,如能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可在现场确认阶段进一步审核。

点击下载附件:网上申请免考操作说明(新)-1

注:Pets证书丢失的考生,登录网址:http://pets.neea.edu.cn/,在“考生服务-成绩查询”中,可通过姓名和身份证号进行PETS考试成绩查询和下载“成绩通知单”(仅为笔试合格)。

第二步:填写问卷调查:(2023年8月21日—8月25日17时)

完成第一步后,务必填写本次问卷调查 http://www.wjx.cn/vm/wFpIo7E.aspx

第三步:现场确认  务必完成前两步再去(2023年8月29日—8月31日 上午8点半到11点,下午1点到3点半)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市、区招考办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递交与上传照片一致的免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市、区招考办接收考生上传的材料照片,并与所递交材料进行比对并签字,确保考生提交的免考材料的真实性后材料原件交考生带回,留存材料复印件并上报省招考办。各市、区招考办根据《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认定和课程免考实施细则》(辽招考委字[2009]21号)的有关规定,对考生的免考申请进行审核,不符合免考政策的要告知考生并予以退回。对于同一考生既有通过审核的课程又有不符合免考政策的课程,市、区招考办在告知考生的情况下对于不符合免考政策的课程进行删除。网上申请时免考材料验证失败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如能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各市、区招考办要通过教育部“中国教育考试网”网站或我省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一步核查,确保证书信息真实性后添加证明材料照片或网站核查截图照片及相关说明,并给出审核意见。

上交免考材料(只交复印件,但必须带原件来察看)严格按上表中最后一列网上申请内容材料准备

招生办 地址 电话 备注
中山区 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100号 0411-82635860-4
西岗区 大连市西岗区胜利路111-16号 0411-83683522
沙河口区 大连市沙河口区鞍山路87号沙区教育局110室 0411-84368419
甘井子区 大连市甘井子区东纬路九号 0411-86601714-803

 

第四步:网上支付:(2023年8月26日—9月1日17时。)

现场确认成功后,再次登录申请页面,网上支付变为可缴费状态后可进行缴费,现场确认成功,如果2天后还在待审核状态请及时与各招办电话联系确认。考生完成现场确认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支付课程免考审定费,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课程免考。

l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收费依据: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我省继续执行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辽发改收费字 【2021】29号)

(二)收费标准:免考审定费为30元/生。

第五步查询申请免考的结果:(2023年9月22日—9月28日。)
在2023年9月22日9时—9月28日17时 内,考生可自行通过网上服务平台查询审核结果、打印课程免考通知书(自行留存)。

所有步骤都读完后,如有问题可咨询黄老师,咨询电话:84832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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